教育局建立工作机制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
“小学化”
为促进全县学前教育健康优质发展,教育局按照“分类管理、标本兼治”的原则,严格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全方位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
5月12日,召开全县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工作会议,印发《南乐县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工作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现状分析、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安排部署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工作。
组建专门学前教育机构,成立幼儿园园长协会、幼儿教师协会、幼儿家长协会等组织,定期开展学习研讨活动,指导全县学前教育工作。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提高幼儿教育保教保育质量。
将幼儿园“小学化”倾向问题作为日常督导检查与评估的重要内容,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和通过考试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学校,公办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就地免职;民办学校(幼儿园)依法吊销其办园许可证。
审核:蒋晓宇
来源:县教育局
编辑:刘智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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