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对他们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民族法律素质的重大举措,更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势在必行。”
12月12日上午,南乐县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学生到县人民法院亲临庭审进行旁听,接受法制的教育和熏陶。
上午8点40分,学生们严格按照规定在县人民法院的门口整齐的排队等候。
同学有秩序地进入法庭审判厅
寂静的法庭传来走廊里金属的响声和沉重的脚步声,大家等待着犯罪嫌疑人……
案件的审判过程牵动着学生们的心,他们认真地观看着,有的陷入了对法律与犯罪的沉思中……
年纪懵懂的学生们不断地用手说出“错误”这个词语,审判现场的教育带给学生们心灵的震撼,他们看到了法律之下的威严,他们看到对犯罪的绝不宽容,他们看到了嫌疑人最后留下的悔恨的泪水……
这是无言的教育,却是最直接最深刻的法制教育!回到学校的第一节课,老师和同学们自主地进行了一场有关法制教育的研讨会,深刻地对这次的旁听活动进行了反思,大家坚定了信念:一定要认真学习和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一名合格的守法、爱法、护法的中华好少年!
这是一次成功的法制教育活动,是最有意义的!通过这次活动拓宽了学校的法制教育渠道,加强了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进一步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创造良好的校园法制环境。
编辑:柳芳
图片:张宁宁
撰稿:张宁宁
审阅:左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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