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0月4日,接上级协查通报,南乐县1名人员为河北省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已采取集中隔离措施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其他相关人员隔离医学观察中,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经流调,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如下:
葛某某,男,23岁,南乐县西邵乡某村人,已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
9月29日,8时29分-10时54分从陕西省渭南市乘坐G(07车17D座)次列车,到鹤壁东站下车。
9月29日11时16分-12时40分拼车到濮阳(豫ET)。
9月29日12时47分-13时50分,乘坐濮阳-南乐公交车回到南乐(豫J)。
9月29日14时10分在河北省大名县龙王庙四季春饭店用餐。
10月1日,上午9时03分,到葛苑村东家家乐超市购物。
下午17时30分-20时00分,在葛苑村东头多福楼饭店用餐。
10月2日,下午15时25分-35分,到县城安踏店(新天地点)购物,15时37分-46分到安踏店(步行街新开店)购物,15时50分-16时30分到发财轩理发。
其余大部分时间呆在家中未外出,自诉未与他人有密切接触。
请在上述时间段与葛某某有过同时空暴露的人员,看到通告后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往返途中注意个人防护,尽量不要搭载公共交通工具,并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相关措施。
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请立即拨打医院就诊。
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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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10月5日
信息来自:南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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