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调解让我们重拾亲情,请收下这面锦旗。”岳某说。3月20日一早,岳某和潘某捧着一面“为民解忧构建和谐”的锦旗来到南乐县司法局近德固司法所。
据了解,岳某与潘某是叔嫂关系,年2月8日,双方因家庭琐事大打出手,岳某身体多处受伤,花去.76元医疗费用,岳某遂将潘某告上法庭。年8月日,南乐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潘某赔偿岳某各项费用共计.83元。判决生效后,潘某因妻子残疾卧病无人照料为由,拒绝履行赔偿款。鉴于案件的特殊性,南乐县人民法院委托南乐县司法局近德固司法所进行调解。南乐县司法局近德固司法所所长端木宪忠与村干部取得联系,会同潘某家族长辈对双方不理智互殴的行为进行批评,由于潘某法律知识匮乏,且长期外出务工,对调解工作持抵触情绪,调解一度陷入僵局。端木宪忠决定向潘某普及《民事诉讼法》和《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讲解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潘某意识到了错误,同意接受调解,并支付岳某医疗费用。随后,端木宪忠找到岳某,分析了如对潘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双方将永久结怨的不良后果,组织双方面对面反思自己的不足。
最终,潘某同意支付岳某的医疗费,岳某同意放弃潘某支付误工费、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至此,此起持续一年之久的亲属诉争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
来源:政法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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