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年度中原名师进行公示的通知
公示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有关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的通知》(教师〔〕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年中原名师重点培育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办师〔〕号)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组织省外专家对符合年度条件的人选进行了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拟确定新乡市外国语小学任园等20名教师为年度中原名师,现将人员名单(附后)进行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如对公示的人员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