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农业畜牧局南乐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南乐县支持肉牛奶牛产业
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县农牧局、县财政局相关股室:
为组织实施好年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促进我县肉牛奶牛产业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年河南省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牧计〔〕46号)、濮阳市农业畜牧局濮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年濮阳市支持肉牛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濮农字〔〕号)等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南乐县年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乐县农业畜牧局南乐县财政局
年10月18日
南乐县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资金项目
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南乐县年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促进我县肉牛奶牛产业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年河南省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牧计〔〕46号)、濮阳市农业畜牧局濮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年濮阳市支持肉牛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濮农字〔〕号)等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规模调大、结构调优、产业链调长、加工能力调强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肉牛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积极培育新兴业态,进一步做强肉牛产业,做优奶产业,加快推进南乐县肉牛奶牛产业向融合化、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肉牛标准化规模场建设、奶类消费新兴态试点项目,充分发挥标准化规模养殖,创新奶业发展新模式,为加快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项目实施结束后,计划新建肉牛标准化畜位个以上;支持标准化规模养牛场开办休闲观光牧场。
三、实施内容
(一)支持新建肉牛标准化规模场
河南省下达我县财政资金共万元,按照河南省关于支持肉牛产业发展意见,支持新建畜位个以上的肉牛标准化规模化规模养殖场建设。
补助对象。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新建畜位个以上的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补助标准。新建畜位个以上的肉牛标准规模养殖场,每个畜位补助不超过元。项目建设实行“先建后补”,以建成畜位数量核定补贴资金数额。
补助条件。肉牛标准化养殖场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规定的禁养区内;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粪污能够资源化利用;标准化肉牛场新建畜位不少于个。
实施要求。补助对象的确认,补助金额的核定及资金发放程序等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二)支持奶业新业态发展项目
河南省下达我县财政资金共20万元,重点用于对奶牛规模化养殖场创建休闲观光牧场进行奖补:对年奶业新业态项目实施以来创建的且没有享受该项目奖补的实施完善、接待功能齐全的休闲观光牧场予以适当的补助。优先支持农业部认定推介的休闲观光牧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年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县农牧、财政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配套制度,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财政支农政策资金有效落实。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部门严格按照本方案,结合本县实际,明确实施条件、补助对象、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等,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机制。
(三)强化政策公开。及时将相关项目内容通过网络媒体发布,按照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责任。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养殖场和基层干部准确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督查检查。将项目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等纳入绩效指标考核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搞好督查检查和跟踪服务。在督导和检查中发现项目实施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注重信息报送。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报送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妥善处理;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
南乐县农业畜牧局办公室 年10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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