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年南乐县支持肉牛奶牛产业
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南乐县年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乐县农业农村局年9月12日年南乐县支持肉牛奶牛产业
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年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项目,促进我县肉牛奶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年河南省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办〔〕60号)、《濮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年濮阳市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濮农办〔〕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规模调大、结构调优、产业链调长、加工能力调强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肉牛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持续支持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做强肉牛产业,做优奶产业,加快推进南乐县肉牛奶牛产业向融合化、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肉牛奶牛标准化规模场建设、支持高产奶牛核心群组建、奶牛家庭牧场升级改造等政策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全县饲养肉牛奶牛的积极性,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创新奶业发展新模式,提高供种制种能力,为加快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项目实施结束后,全县计划新增肉牛犊牛头;新建肉牛标准化畜位个;支持奶牛场高产奶牛核心群组建;支持1个奶牛家庭牧场升级改造。
三、实施内容
(一)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
1、补助对象。县内肉牛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含10头,下同)的养殖场、养殖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母牛要求相对集中饲养)。补助对象应在人员、饲养管理技术、圈舍、防疫、粪污处理利用等方面具备开展母牛扩群的基础条件。
2、补助品种
地方黄牛品种、经国家审定的肉牛培育品种和批准引进的肉牛品种,包括乳肉兼用牛品种和开展杂交生产的杂种母牛,不包括牦牛、水牛、奶牛品种。
基础母牛指具备繁殖能力的成年母牛(原则上应达到18月龄以上),不包括后备母牛。
3、补助方式
采取“先增后补”的方式,实行以母牛存栏定主体,新增犊牛定资金,即根据存栏肉牛基础母牛数量确定补助对象,根据新增犊牛数量确定补贴资金数量。新增犊牛应为自有母牛或外购母牛生产后代,外购犊牛不计入新增犊牛范围。
4、补助标准及资金用途
根据省财政安排我县补助资金规模,确定全县每头新增犊牛补助标准不超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与基础母牛饲养有关的饲草料购买,圈舍、青贮窖、人工草地等设施建设和改造,防疫、佩戴电子耳标等。
5、实施程序
一是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召开会议、在“清廉南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