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乐目连戏排演中心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本招标项目南乐目连戏排演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南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改[]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南乐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乐目连戏排演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南乐县城区
投资估算:约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
招标范围: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展演剧场、排练厅、展览厅及相关辅助用房。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日历天;
第二标段: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缺陷责任期(免费质保期限):24个月(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施工标段):达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监理,确保工程各阶段的质量目标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