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学生家长朋友们:
年8月,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委托南乐县兴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一中学新校区教学楼、实验楼、学生食堂、教职工餐厅和教职工宿舍进行室内环境环境监测,监测因子是,游离甲醛、氨、苯、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氡共5项。
监测结果表明:1#、2#教学楼、1#、2#实验楼、学生食堂、教职工餐厅和教职工宿舍监测处,游离甲醛浓度最大值0.mg/m3,氨浓度最大值0.08mg/m3,氡浓度最大值41.6Bq/m3,苯和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均未测出。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值分别是,游离甲醛≤0.08mg/m3,氨≤0.2mg/m3,苯≤0.09mg/m3,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0.5mg/m3,氡≤Bq/m3。
监测表明,1#、2#教学楼、1#、2#实验楼、学生食堂、教职工餐厅和教职工宿舍监测处,监测结果均未超出《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值,不妨害学生身体健康。
特此通告。
南乐县环保局
县委第五巡察组
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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