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检察院干警对刑事案件贫困被害人家庭进行捐助
4月15日下午,南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玉民带领6名干警,驱车拉着该院干警捐助的满满8包衣物、被褥、玩具、书籍等物,来到南乐县梁村乡宋庄村,代表全院干警对案件被害人裴某家庭进行了捐赠。
裴某的孩子年因一起暴力刑事案件受到伤害,而被告人在被判刑后没有进行赔偿。承办检察官经过走访裴某的家庭,发现裴某的妻子是智障人士,生育有8个孩子,只有两个孩子智力正常,最大的17岁,最小的2岁,只是依靠家中的几亩耕地度日,没有任何其他经济来源,是村里有名的贫困户,8个孩子目前全部辍学。该院检察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启动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机制,最终为裴某家庭成功申请到了元国家司法救助金,4月9日已发放到裴某手中。
考虑到裴某家庭的特殊情况,该院领导号召全院干警行动起来,为裴某的8个孩子和家庭开展捐助。短短2天时间,大家捐助衣物余件,书籍余册,玩具两大箱。
赵玉民副检察长一行7人代表该院全体干警到宋庄村后,把捐助物品送到裴某家中。赵玉民希望陪同的村干部监督这些物品的使用情况,他表示:南乐县检察院干警将持续对裴某家庭尤其是8个孩子的成长进行